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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锦荣律师 梁锦荣律师2001年开始执业,律所刑事部分管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业务,深耕刑事法律实务多年。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刑事上诉申诉等业务;处理罪名涵盖诈骗类犯罪、经济犯罪、侵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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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梁锦荣律师

手机号码:13823900300

执业律所: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1座a区3楼

法律知识

中山刑事追诉时效最长多少年?过了期限还会追究吗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分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超过二十年仍须追诉要报最高检核准。立案后逃避侦查审判,或被害人控告后应立案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超过时效一般不再追刑责,已追究的应撤案、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为更好解决中山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问题,整理了追诉时效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和相关法律案例,需要专业法律服务可联系梁锦荣律师。


一、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下:

1、这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例如根据情节,可能被判5年有期徒刑,过了5年,就不再予以追究。

2、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期限的延长: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刑事犯罪的追诉期依据所处的刑期而定,如果判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的期限为经过五年,但如果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期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长多少年

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这里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也就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犯罪构成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例如,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放火、爆炸等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而言,实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规定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

判断追诉时效已经届满的方式是:

1、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判断追诉期限。

2、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注意事项是: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二)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三)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三、过了追诉时效,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四、过了追诉时效的案子怎么处理

过了追诉时效的案子处理办法如下: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2、追诉期限为20年的,如果已过20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3、司法机关立案后犯罪人员逃避侦查或审判,或在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应立案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规定为: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为二十年。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综上所述,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追诉时效看似只是几个年限,实际要结合罪名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犯罪之日或行为终了之日来算,还要看有没有立案、有没有逃避侦查审判、被害人有没有控告等情形。超过时效通常不再追诉,已经追究的案件也可能撤案、不起诉或终止审理,但二十年以上的特殊情形还要报最高检核准。遇到具体案子,时间节点和证据材料往往决定走向,建议把案情交给专业刑事律师梳理。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梁锦荣律师长期专注刑事辩护,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流程,可以结合个案给出更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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