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荣律师2001年开始执业,律所刑事部分管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业务,深耕刑事法律实务多年。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刑事上诉申诉等业务;处理罪名涵盖诈骗类犯罪、经济犯罪、侵犯... 详细>>
律师姓名:梁锦荣律师
手机号码:13823900300
执业律所: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1座a区3楼
派出所可以受理刑事案件,先初查再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进入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立案后通常要登记、调查取证、审核核实、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报案人,立案前提是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讯问嫌疑人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传唤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刑警则负责侦查破案、重大刑事案件、痕迹物证以及禁毒反黑等工作。如果您正在找中山刑事辩护律师,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梁锦荣律师。
一、派出所可以处理刑事案件吗
派出所可以处理刑事案件。
派出所处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如下:
1、公安初查,公安机构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构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2、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构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构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构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3、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构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构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法院对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讯问被告人的程序如下: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能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4、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5、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案件做出相应的处置,在办案过程中进行讯问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向当事人出示相应的证件和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派出所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
派出所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立案登记:民警会对接到的案件进行登记,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报案人信息等,同时将案件编号和登记表交给报;
2、调查取证:民警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采集现场痕迹或者证据,收集证人证言,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
3、审核核实:民警会对取证的证据和证言进行核实和审核,判断案件的性质和事实的真实性,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或者行政违法行为;
4、处理决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民警会对案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立案侦查、调解处理、行政处罚等;
5、通知报案人:民警会及时通知报案人案件的处理进展和结果,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刑事立案的意义如下:
1、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立案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3、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综上所述,不同的案件性质和情况,处理流程和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报案人也可以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协助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三、刑警一般处理什么案子
刑警处理的案子如下:
1、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
3、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
4、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
5、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
6、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
1、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一般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综上所述,刑侦抓人一般是刑事案件,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都需要进行抓捕,不会分哪类的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从派出所受理、初查到立案侦查,再到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程序一环扣一环,证据和时限都影响后续走向。刑警办理的案件范围也有分工,具体到个案,怎么应对往往不能只看流程。梁锦荣律师在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长期做刑事辩护,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各阶段的办案规则,遇到拿不准的地方,向他咨询会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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