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荣律师2001年开始执业,律所刑事部分管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业务,深耕刑事法律实务多年。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刑事上诉申诉等业务;处理罪名涵盖诈骗类犯罪、经济犯罪、侵犯... 详细>>
律师姓名:梁锦荣律师
手机号码:13823900300
执业律所: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1座a区3楼
被刑侦带走、被公安传唤或送到看守所,不一定就构成犯罪,但通常意味着进入刑事程序。被刑侦带走可能是涉嫌犯罪接受调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单位讯问,拒不到案可能被拘传。传唤不等于犯罪,但需出示证明文件、使用传唤证并通知家属。送到看守所通常意味着已被刑事拘留,后续可能不予逮捕、逮捕或由法院审判。如果您需要中山专业的刑事阅卷律师,欢迎联系梁锦荣律师。 一、被刑侦带走一般是什么事 被刑侦带走,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在刑事诉讼中叫做传唤。而对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对其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这种强制措施叫做拘传。 二、被公安传唤是不是证明已经犯罪了 被公安传唤不一定是犯罪。具体如下: 1、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传唤还须知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4、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因此传唤不一定是犯罪,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人被送到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人被送到看守所意味着警方可能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已涉嫌刑事犯罪。人移交到看守所后就是犯罪嫌疑人,属于被刑事拘留,之后有可能会证据不足而不予逮捕,或者逮捕等检察院上诉,法院看证据情况审判,如果认定有罪就需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从被刑侦带走、被传唤到送看守所,每个环节都牵扯不同的刑事程序,也直接影响后续能否取保、是否批捕、能不能争取不起诉。家属遇到这类情况,往往最需要的是尽快弄清案件处在哪个阶段,而不是自己猜测有没有犯罪。梁锦荣律师是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分管主任,长期专注刑事辩护,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流程。是否需要委托、怎么阅卷、哪些证据关键,都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建议先和梁锦荣律师沟通,再决定下一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梁锦荣律师个人官网 粤公网安备44200102446431号(粤ICP备2026135633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1座a区3楼
手机:13823900300